製造、運輸 、販賣喪屍煙彈 最重判死


記者黃翠娟、傅希堯∕綜合報導

行政院會昨通過「毒品及毒駕防制專題」,拍板源頭嚇阻、強化查緝、重懲毒駕等十四項因應策略,包含毒駕致死刑責將提升,依托咪酯將改列為第一級毒品,製造、運輸、販賣最高可處死刑,持有電子煙可罰十萬元等,相關修法力拚六月陸續提出。

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昨日主持政院會後記者會時轉述,卓榮泰指示全面封殺毒駕,並提出源頭嚇阻、強化查緝、重懲毒駕三面向策略。

源頭嚇阻部分有五項措施,一,依托咪酯將由第二級毒品改列為第一級毒品,製造、運輸、販賣最高可處死刑;二,增訂製造、運輸、販賣、供應電子煙者,課以刑責;三,對於「持有」電子煙者納入行政罰,並增訂沒入規定;四,加強源頭管理,增加網路社群電子煙廣告的屏蔽措施,違者加重罰則。五,加強國際緝毒合作,提升攔毒外海成效。

法務部次長黃謀信在記者會表示,法務部預計六月十日召開毒品審議委員會,確認是否將依托咪酯升級為第一級毒品。強化查緝分三部分,一,立即研議唾液篩檢入法可能性,及加大檢驗量能,且要加速毒駕相關檢驗時效,以有效阻絕不法;二,強化校園毒品防制工作,以唾液快篩輔助現行尿篩方式,推動校園反毒及防制電子煙的各項輔助措施;三,加強邊境扣押電子煙,如有查獲立即移送裁處。

重懲毒駕共六措施,一,毒駕行為全面提高刑度,法務部將就刑法部分速提修正草案;二,毒駕吊銷駕照且三年內不得考照,毒駕致人重傷或死亡者,或二次毒駕者,終身吊銷駕照;毒駕累犯罰鍰加九萬元,按次累計加罰,罰鍰無上限;四,課予同車乘客責任,罰鍰六千至一萬五千元;五,毒駕遭吊銷駕照期間若無照駕駛,加重處罰;六。毒駕車輛不問所有人,一律直接沒入。

另,交通部長陳世凱四日指出,將修法沒入毒駕者車輛,且不論車是否為毒駕者所有都一律沒入,同時加重毒駕者拒絕毒測罰款,首次裁罰從現行十八萬提高至二十七萬元,累犯者按次再加罰十八萬元,且無累計上限;另毒駕吊銷駕照後,若再無照上路,除現行依無照駕駛罰責外,將加罰三點六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