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張正量/宜蘭報導
宜蘭縣今年農曆年前發生震驚地方的包裹炸彈案,造成一名男子雙眼失明。宜蘭地檢署偵查終結,認定六十三歲吳姓男子因三十八萬元投資糾紛心生怨恨,自行製作爆裂物放置前同事朱姓男子住處,依殺人未遂及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等罪嫌提起公訴。
檢方調查,吳男於二0二三年間投資朱男介紹的放款事業,因獲利不如預期,多次追討三十八萬元未果。去年底起,他透過網路自學製作火藥與爆裂裝置,並購買木盒、火藥、電線及微動開關等材料,在頭城住處組裝成包裹炸彈。
今年二月十二日凌晨,吳男將標示「非本人勿拆」的包裹放置在朱家門前。朱男舅舅洪姓男子發現後先行保管,後因朱男未返家處理,洪男與朱母自行拆封,不料瞬間引發爆炸。
事故造成洪男腹內出血、眼眶骨折及雙眼視網膜剝離,最終雙眼失明;朱母臉部及四肢也遭炸傷,住家受損嚴重。檢方認為,吳男明知包裹開啟即會爆炸,仍將其放置住宅前,涉犯製造爆裂物、殺人未遂及以爆裂物放火燒燬住宅未遂等罪嫌,全案將由國民法官專庭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