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專生宿舍抽電子煙 記過裁罰


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

警察專科學校九日針對網路流傳有學生在校內宿舍寢室吸食電子煙一事發布聲明,證實該起違規事件發生於今年一月間,校方獲悉後立即展開調查,已依校規對涉案學生分別處以記過一次及記過二次處分,並函送台北市衛生局依法裁罰。

據了解,有網友於社群平台Threads發布圖文及影片指控,警專位於台北市興隆路三段的校區內,有學生在民權樓宿舍寢室公然吸食電子煙,影響同寢室友生活與健康。爆料更指出,該名學生疑似具有特殊背景,通報隊部後校內幹部出現偏袒或消極處理情況,引發外界對校園管理紀律的質疑。

警專九日說明,經尿液等相關檢驗,確認涉案學生並無吸食俗稱「喪屍煙彈」的依托咪酯等毒品行為反應。針對外界質疑該生涉及毒品及擁有特殊背景、甚至威嚇同儕等流言,警專澄清,專案小組已對當事人、同寢室友及相關班級同儕進行訪談與清查,確認並無指稱的爭議情事。

對於該名學生不當吸菸的脫序言行,學校除予以嚴厲懲處,也已安排專業諮商人員進行輔導,並持續追蹤後續表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