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員分攤電費?花蓮消局澄清


本報綜合報導

屏東縣民進黨議員梁育慈十日在議會質詢指出,至今仍有消防人員執勤時須負擔冷氣費,盼縣府規劃改善;縣長周春米表示,將完善相關制度,不會再讓同仁付費。花蓮縣民進黨籍議員胡仁順也接獲爆料,縣內消防隊員可以吹冷氣,但要分擔超額水電費;消防局澄清,公共空間水電費由公家全額負擔,冷氣使用沒有限制。

周春米表示,讓消防局分隊同仁負擔電費,有些部分要改進。她強調,不會再讓同仁負擔電費,會再完善相關制度。

胡仁順則在臉書貼文指出,花蓮縣消防員幾乎都可以吹冷氣,僅和平分隊沒開冷氣;八個分隊採電費差額自負,另有三個分隊由公家負擔,但會被長官要求關冷氣,想獨立電表自行負擔都無法。

消防局澄清,每個分隊都有裝設冷氣,沒有硬性規定使用時間,公共區域水電費用都由公家全額負擔;寢室屬私人空間,採獨立電表使用者自付,據了解每人每期平均約四百至六百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