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導
交通部預告修法並在草案宣示,現有鐵路原則不再新增平交道。將蒐集相關意見,後續將循法制程序辦理。至於正式實施時程還需視法制程序時間而定。
交通部預告修正「鐵路立體交叉及平交道防護設施設置標準與費用分擔規則」。台鐵目前全台四百一十五處平交道,其中約三百五十處位於正線。因西部幹線、東部幹線電氣化區間,列車行駛速度較快,未來將優先透過相關立體化工程逐步消除平交道;但因涉及層面較大,後續仍將隨著相關計畫逐步推行。
根據交通部草案,現有鐵路路線以不再新建鐵路平交道為原則。考量台灣當前交通建設中仍有多項鐵路建設,仍以但書保留現行鐵路平交道設置基準。
這次修法並針對第三種鐵路平交道,增訂第三甲種和第三乙種,並明定鐵路機構應評估平交道遮斷器遮斷範圍及設置障礙物偵測設備計畫。其中,遮斷器應遮斷雙向車道、路肩及人行道,但無法符合者,鐵路機構應提出說明理由及配套措施或改善計畫。
鐵道局表示,由於部分平交道位於都市地區,受限用地取得等因素,因此新增但書,要求平交道遮斷器遮斷範圍無法符合者,鐵路機構應研擬相關防護配套措施或後續改善計畫與所需時程等,報請主管機關備查後實施。目前已有約一百五十一處可全遮,另有二百六十多處無法做到。
現行平交道認定標準,第一種須派人全時看守,管理規定最為嚴格;第二種則於特定時段或尖峰時段派人看守;第三種雖不派人看守,但須具備自動告警、主動遮斷器相關設備。
鐵道局說明,第三甲種平交道仍允許四輪車輛通行;至於第三乙種平交道多位於道路較狹窄地區,考量民眾通行需求,仍開放行人及機車通行,後者在平交道前也會有釘樁,禁止汽車駛入。
鐵道局指出,這次修法還明定鐵路機構依平交道可能發生潛在危險,評估第三種平交道設置障礙物偵測設備計畫,報請主管機關同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