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煙修法管制 持有就罰

記者陳柏翰∕台北報導

今年電子煙校園違規通報案件大增。衛福部長石崇良十八日強調,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製造納入刑責並大幅提高罰則,草案預計最快下週於行政院院會討論通過後,即送立法院審議。

根據教育部國教署統計,學生涉嫌攜帶或使用電子煙通報案件,呈現爆發式成長,民國一一二年僅二百三十七件到一一四年飆升到一千六百九十二件,暴增近七倍;今年截至五月三十一日止,短短五個月通報量就高達一千零五十件,已達去年全年的六成以上。

立法院社福及衛環委員會十八日審查一一五年度衛福部主管相關預算,邀衛福部長石崇良率衛福部官員列席。針對青少年電子煙危害議題,石崇良會前表示,衛福部近日完成「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目前已在行政院召開多次會議,現正進行最後的文字及刑責對照整理,「草案預計最快下週於行政院院會討論通過後,即送立法院審議」。

石崇良指出,這次修法重點在於大幅加強電子煙管理。過去電子煙製造、輸入僅有行政罰,未來將全面納入刑責,並依據情節輕重予以不同刑度與罰鍰。

針對「持有」部分,以往並沒有罰則,石崇良強調,修法後即便並非正在使用的現行犯,只要被發現持有電子煙,相關產品將被沒入,並面臨高額罰金。

此外,石崇良說,網路及電子平台若違法販售電子煙,修法也加重平台業者的管理責任與配合義務,包括要求平台業者配合公權力執行屏蔽、下架或遮掩違規資訊等,違者將受重罰。

談到近期校園內出現俗稱「喪屍煙彈」的依托咪酯危害,石崇良指出,政府將啟動跨部會查緝機制,也賦予校園管理人員沒入疑似毒品之職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