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王誌成∕台北報導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十八日初審通過「幼兒教育及照顧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其中針對私立幼兒園補助由現行每月新台幣五千元提高至萬一五千元之條文,因朝野仍有歧見,保留送交朝野協商。
審查提案中,徐巧芯、羅智強、王育敏、羅廷瑋、張嘉郡等多名國民黨立委提案皆包含修正該法第七條,明列政府應補助「接受私立幼兒園服務者,每位幼兒每月補助不得低於新台幣一萬五千元」。此外國民黨立委廖先翔、徐巧芯、徐欣瑩等提案也明定「接受公立幼兒園、準公共幼兒園及非營利幼兒園者補助後,每月無須繳費」。
羅廷瑋指出,現行政府雖已推動公共化、準公共及育兒支持等措施,而且,公立及準公共幼兒園名額有限,家長「抽不到、排不到」已成常態,顯示現行制度仍有改善空間。
羅智強表示,教育部現行規定,對就讀公共化幼兒園,補助力道不夠,而未就讀公共化者像私立或沒上的,領的就更少,這完全是政府評估錯誤、決心不足。
張嘉郡表示,台灣人口已連續二十九個月呈現「生不如死」的負成長,五月份死亡人數甚至是出生人數的二點二倍,政府應要承擔起更多托育責任且刻不容緩,為此,她提出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希望落實「國家共同撫育」責任。
張嘉郡說,落實公立與非營利幼兒園全額補助制,使父母或監護人實現零負擔入學,另針對私立幼兒園,則將補助標準提高至每月至少一萬五千元,藉此縮小公共化與私立體系之收費差距,給予家長實質選擇權。
羅廷瑋也認為,現行每月五千元補助對多數年輕家庭而言仍顯不足。因此提案修法,明定政府應補助接受教保服務之幼兒,就讀公立、準公共及非營利幼兒園者,補助後每月免繳費;就讀私立幼兒園者,每名幼兒每月補助不得低於一萬五千元。
教育部長鄭英耀表示,此項補助估算每年將增加國庫四百二十三億元的支出,並憂心直接入法恐加重地方財政負擔,甚至導致私幼市場價格更加浮動,現有平價非營利幼兒園已滿足約三十六萬名幼兒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