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收不當靠行費!計程車新制最快8月上路

記者傅希堯/台北報導

為避免計程車行向駕駛員收取不當之靠行牌照費,交通部二十二日預告,將修正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汽車運輸業審核細則以及計程車運輸合作社設置管理辦法,禁止車行不當收費,違者最高可處九萬元罰款,並可廢止車行營業執照,最快八月就可實施。

交通部表示,這次修法重點為增訂車行營運禁止行為,包含收取未經核准及契約未約定費用,要求駕駛向指定對象購車、貸款及保險,對未加入特定車隊駕駛差別待遇,契約存續期間逕行收回牌照。

交通部指出,公路主管機關得責令車行停止不當收費,車行並應退還超收款項;靠行費收費基準應經公路主管機關審核並登載機關網頁;車行與駕駛簽訂的靠行契約及收取費用所開立證明,應留供公路主管機關查核;計程車空車額替補年限由三年縮短為一年,展期以一次、一年為限。

交通部表示,未來車行若有違反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得依公路法處九千至九萬元罰款,並得視情節停止部分營業,最重可廢止其營業執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