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長濫訴傷教權 教部允研議修法

記者王誌成∕台北報導

立法院二十四日邀請教育部針對「校事會議暨教師輔導管教制度與兒少相關權益探討」進行報告。國民黨立委羅智強呼籲政府修法支持教師權益;並以韓國為例,明確定義「侵害教育活動」行為,制定保護教師的具體計畫。教育部次長張廖萬堅承諾將設立專章或專法,於一個月內提出評估報告。

羅智強指出,基層教師面臨濫訴和行政調查的壓力已造成校園恐懼,影響教師尊嚴及教學。教師自殺與自傷的問題不僅在台灣存在,鄰近的日本和韓國早已提出有效的法律支持措施。他呼籲政府設立「學校律師」,幫助教師應對法律訴訟壓力,改善教師處境

他指出,日本各都道府縣的教育委員會普遍設有「學校律師」,專責提供法律諮詢。根據官方統計,二0二二年度最常見的諮詢內容為「家長的過度抱怨及無理要求」,占比高達百分之七十七。日本政府早在二0二0年便已編列預算支持此保護措施。

羅智強並舉例韓國於二0二三年提出的「教權四法」,明訂「侵害教育活動」的法律定義,對不公正干涉教師的行為進行規範。

張廖萬堅表示,部會內部已接獲類似建議,未來將研議為教師提供法律防禦資源;並認同我國《教師法》有修正空間,未來可考慮在法律中專章訂定教師權益保障,承諾將在一個月內重啟研議,評估設立專章或專法的可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