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人權保障 內政部:跨性別者維持現行免役標準

記者王誌成/台北報導

內政部二十五日正式做出回應,表示在廣納各界意見後,決定順應民意,有關「性心理特定狀況」之規定,跨性別者將維持經診斷一年以上確定者「免役」之現行標準。

日前因有藝人涉嫌偽造高血壓病史逃避兵役,引發軒然大波。國防部與內政部於去年十二月預告修正體位區分標準,草案除了將替代役區分為A、B兩級外,未來僅身體質量指數(BMI)大於四十五或身高未達一四四公分者方可免役;高血壓患者則須達中度以上且併發實質器官病變,方得判定免役。

然而,該草案擬將原屬免役的「性別認同不安」跨性別者改列替代役,引發民間團體高度關切,質疑在缺乏性別友善配套措施下,恐對跨性別者人權造成衝擊。

內政部表示,目前該修正草案正由國防部進行法制作業程序,完備後即會銜發布。為消弭外界疑慮,內政部特別強調,替代役訓練班目前已全面建置性別友善環境,入營體檢均設有隱密間隔設施,營區廁所與浴室亦採全隔間設計,並規劃跨性別友善空間。

若役男入營後經醫師診斷具性心理特定狀況,除依法輔導辦理驗退或傷病停役外,在營期間亦得視醫療評估調整訓練內容或減免課程,以兼顧役男健康權益與兵役之公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