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駕累犯將終身禁考照 交通部:兩次違規即不得再考

記者王超群/台北報導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二十五日審查提高毒駕罰則相關修法,朝野立委關注毒駕防制作為及不得再考領駕照規定。交通部政務次長陳彥伯表示,依行政院提出的修法方向,毒駕致人重傷或死亡者將終身不得考領駕照;若單純毒駕遭查獲,第一次吊銷駕照並三年不得考照,第二次再犯累計六年不得考照,形同終身不得再考照。

行政院日前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草案,增訂毒駕或拒絕接受毒品檢測者,一律吊銷駕照、三年內不得考領,並不分車輛所有權,一律沒入車輛;毒駕致人重傷或死亡者,則終身不得再考領駕照。

民進黨立委徐富癸質詢指出,今年一、二月因吸食違禁藥物駕駛導致道路交通事故死亡四人、受傷六十八人,共七十二人,較去年同期增加逾六倍。依刑事警察局統計,今年截至五月已查獲毒駕六千七百三十件,平均每天約四十四件,情況令人憂心。

徐富癸表示,近期發現有人邊開車邊吸食依托咪酯,建議交通部研擬更精準的毒品快篩工具,並防止毒駕者重新取得駕照。陳彥伯回應,若毒駕致人重傷或死亡,將終身不得考照;若單純毒駕遭查獲,兩次違規即不得再考照。

此外,國民黨立委洪孟楷等朝野立委也關切毒品快篩制度。陳彥伯表示,近年毒駕案件增加,與新興毒品快速蔓延及警方導入唾液快篩查緝有關,使毒駕案件更容易被發現。警政署則表示,目前毒品快篩試劑由各縣市警察機關自行辦理採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