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翠娟∕台北報導
行政院會二十五日通過所得稅法等三項修法,自一一五年一月一日起,未成年子女免稅額增加百分之五十至十五點一五萬元,明年五月申報所得稅可適用。財政部預估受益人數二百七十萬人、減稅利益八十億元。
另,授權地方政府對婚育家庭成員持有的全國單一自住房屋以及其座落土地,得適當減免房屋稅與地價稅。估有百萬戶以上受益,減稅利益達五十億元至七十五億元。
行政院會昨日通過財政部擬具的所得稅法第十七條、第一百二十六條修正草案、房屋稅條例第五條之一、第六條修正草案,及土地稅法第十七條之一、第十九條修正草案,將函請立法院審議。
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主持政院會後記者會時轉述,行政院長卓榮泰會中表示,為減輕婚育生活壓力,政院通過所得稅法等三法修正草案,協助婚育家庭全方位減輕負擔,政府正全力完成相關法制與行政準備。
卓榮泰說,這次修正所得稅法自一一五年一月一日起,未成年子女免稅額增加百分之五十;在房屋稅條例與土地稅修正方面,則授權地方政府對婚育家庭成員持有的全國單一自住房屋以及其座落土地,得適當減免房屋稅、地價稅,實質減輕婚育家庭經濟負擔,建構全方位家庭支持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