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保法初審 取消65歲投保上限

記者王超群∕台北報導

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二十五日審查《性別平等工作法》及《就業保險法》修正草案,針對人口對策新戰略相關修法,朝野對產假天數、育兒留職停薪年齡等關鍵條文未能取得共識,召委裁定保留擇期再審;委員會則初審通過取消就業保險六十五歲投保年齡上限,以及將「育嬰留職停薪」文字修正為「育兒留職停薪」。

因應總統賴清德提出人口對策新戰略十八項措施,勞動部推動修法,委員會連續兩天審查相關草案。性平法部分,朝野先就用語修正達成共識,通過將「育嬰」修正為「育兒」相關條文。

就保法部分,委員會通過修正第五條,取消現行被保險人須為六十五歲以下的投保限制,並新增規定,投保單位違法經裁罰後,主管機關應公布其名稱、負責人及違法事項等資訊。此外,失業勞工提早再就業津貼,也由剩餘失業給付金額百分之五十提高至百分之六十,以鼓勵勞工重返職場。

不過,朝野對產假及育兒留職停薪制度仍有不同主張。行政院版本擬將現行八週產假延長至十二週;國民黨立委陳菁徽主張提高至十四週;民眾黨團則提案調整為十週。育兒留職停薪方面,行政院提案由子女三歲放寬至七歲,國民黨立委王育敏及部分民進黨立委則主張提高至八歲。

另外,國民黨團及國民黨立委提案增設照顧津貼,民眾黨團則主張增加親職假津貼、親職教育假津貼及家庭照顧假津貼。勞動部長洪申翰表示,就業保險屬薪資替代制度,家庭照顧等福利需求應由社會福利制度支應,不宜納入就業保險給付範圍,相關爭議條文將待後續再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