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前鎮警深夜攔檢建功 查獲毒駕、毒品送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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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於盧男車內查獲依托咪酯煙彈4顆及電子煙主機1台,經毒品快篩,盧男呈陽性反應,警方訊後依涉嫌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及刑法公共危險罪嫌,移送高雄地方檢察署偵辦。(記者張翔翻攝)

記者張翔/高雄報導

高雄市警方警察局前鎮分局員警28日凌晨執行巡邏勤務時,發現一輛自小客車違規占用機車停等區,立即上前攔查,未料竟查獲盧姓男子無照駕駛,並涉嫌毒駕及持有毒品,警方當場查扣安非他命、依托咪酯煙彈及電子煙主機,全案依法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

前鎮分局表示,復興路派出所員警執行巡邏勤務,行經前鎮區翠亨南路與中安路口時,發現一輛自小客車違規占用機車停等區,立即上前攔查,攔查時盧姓駕駛(50歲)聲稱只是深夜外出購物,但面對詢問神情緊張、言詞反覆,執勤員警察覺有異,在查證過程中,盧男突然將口袋內疑似安非他命丟棄地面,企圖湮滅證物後轉身逃跑。

面對突發狀況,員警立即展開追緝,短短數秒內便飛撲將盧男壓制,成功阻止其逃逸,車內乘客陳姓男子(51歲)則配合警方撿拾散落地面的毒品,警方依法查扣相關證物,完整保全跡證。雖然盧男否認毒品為其所有,但警方仍依現場查扣物證及相關事證依法偵辦。

警方隨後搜索車內,查獲依托咪酯煙彈4顆及電子煙主機1台,經毒品試劑初驗及唾液快篩,盧男呈陽性反應,警方訊後依涉嫌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及刑法公共危險罪嫌,移送高雄地方檢察署偵辦。

除刑事責任外,警方指出,盧男另涉及占用機車停等區、無照駕駛及吸食毒品後駕車等多項交通違規,其中占用機車停等區最高可處1800元罰鍰;無照駕駛最高可罰6萬元;毒駕最高可罰12萬元,合計最高可處18萬1800元罰鍰,警方並依法將車輛移置保管。

前鎮分局長黃元民表示,毒品犯罪及毒駕行為嚴重危害社會安全與用路人生命,警方將持續落實巡邏勤務及路檢作為,秉持「見疑即查、違法必究」原則,加強查緝毒品及防制毒駕,全力維護市民生命財產安全與良好交通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