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消防員遭偷窺提國賠 獲判6.5萬

宜蘭女消防員遭偷窺訴求國賠,法院判六萬五千元。 (記者張正量攝)

記者張正量∕宜蘭報導

宜蘭縣消防局一起女消防員遭男同事闖入女性寢室偷窺事件,衍生國家賠償爭議。曾任職宜蘭消防局的彭姓女消防員,指控二0二二年底在分隊備勤期間洗澡時,遭沈姓男同事闖入女寢室目睹裸身,事後因罹患急性創傷壓力反應,申請公傷假及病假卻遭駁回,最終被迫辭職休養,向消防局請求國賠一百九十五萬餘元。宜蘭地方法院近日判決消防局須賠償醫療費及精神慰撫金共六萬五千三百一十元。

判決指出,彭女事發後經醫院診斷需休養兩個月,但消防局未准公傷病假及病假,法院認為相關主管明知她有治療休養需求,卻以機關人力調度等與法定要件無關因素作為准駁依據,已逾越裁量範圍,執行職務具有過失,因此判准醫療費及精神慰撫六萬五千多萬元。

此案發生後除涉案男消防員遭記過兩次、調離現職外,刑事部分也因侵入女性寢室遭法院依侵入住宅罪判刑三個月確定。事件更因時任縣議員公開發言引發爭議,監察院去年底也通過糾正宜蘭縣消防局。

宜蘭縣消防局表示,事發後已立即調整涉案人員職務並予以懲處,同時改善女性寢室安全設施。至於未核給公傷假的原因,當時認定彭女洗澡期間不符合備勤整裝待命規定,後續法令修正後已可適用公傷假。目前未收到完整判決書後,將研議是否提出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