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毛莉/屏東報導
屏東縣府明年一月起補助長者健保費八百二十六元,其中,中低收入老人健保費補助,今年七月起率先上路,採取主動比對機制,由縣府直接辦理補助作業。
屏東縣府宣布自一一六年一月起,正式開辦全縣長者健保費補助,凡設籍屏東縣滿一年以上的年滿六十五歲以上老人、原住民年滿五十五歲以上,且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最近一年綜合所得稅稅率為百分之五、或綜合所得總額合計未達申報標準者,皆納入健保費補助對象,每人每月最高補助額度可達健保第六類地區人口自付額八百二十六元。
縣府社會處表示,為了精準、優先照顧經濟弱勢,縣府於今年七月起優先開辦「六十五至六十九歲中低收入老人健保費補助」,凡設籍屏東年滿六十五歲至未滿七十歲且領有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者,每月最高補助八百二十六元。
社會處指出,兩項補助皆採取「主動比對」機制,符合資格者免提出申請,由縣府直接辦理補助作業,免去長輩奔波之苦。不過,因健保費採隔月繳納制,如七月份健保費繳費單為八月開立,中低收入老人健保補助自七月份保費開始補助,因此符合資格之長者於七月份收到的健保費繳費單,實為六月份保費,仍須自行前往繳納,以免影響自身權益。
縣府強調,未來將持續檢視並優化各項社福政策,讓福利更有感、照顧更到位,成為屏東長輩與家庭最堅實、最安心的後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