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警偷拍性愛片 判8月記2大過免職

盧姓前警官遭控偷拍前女友性愛影片遭判刑八月,已於去年十月一次記兩大過免職。(記者陳金龍翻攝)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台中市警第二分局前盧姓警官一一0年間交往擁有十萬粉絲的網紅女警花,趁兩人首次發生性行為時,未經對方同意偷拍性愛過程,還剪成「十三分鐘精華片段」外流,遭判刑八個月;對此,第二警分局二日證實,盧員涉案行為雖發生於調任台中前,但案情查證屬實且嚴重敗壞警譽,已於去年十月一次記兩大過免職。

判決書指出,盧男一一0年仍任職台北市警局期間,與女警短暫交往,二人首次入住旅館發生性行為時,他涉嫌趁女方毫無察覺,將手機架設在房間角落偷拍性愛過程,並拍下女方胸部、臀部等私密部位,直到相關影像日後在網路流傳,女方才驚覺自己遭偷拍,憤而提告。

法院審理認為,盧男在案發時擔任主管職公務員,卻利用被害人信任偷拍影像,嚴重侵害個人隱私,造成被害人心理創傷,且始終否認犯行,也未與被害人達成和解或賠償損害,依刑法妨害秘密罪判處八月徒刑,另販售性愛影像及違反個資法部分,因現有證據不足以證明販售帳號由盧男實際操作,相關金流及網路紀錄也無法連結至盧男判決無罪。

台中市第二警分局昨日針對判決結果回應表示,盧員一一一年七月才調任該分局,涉案行為則發生於一一0年任職前單位期間,案發後該分局全力配合台北地檢署偵辦,經確認犯罪事證明確,且嚴重損害警察形象,去年十月二十二日即依公務人員考績法核予一次記兩大過並免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