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建興/台北報導
財政部積極敦促地方政府調整房屋稅稅基,一一五年有五縣市須重行評定,其中,台北市、苗栗縣確定凍漲房屋標準單價,新北市調升百分之五、台中市調升百分之十五、高雄市調升百分之五,整體呈現二凍三升,並將於一一五年七月起實施,意即適用一一六年期開徵房屋稅。
台北市不動產評價委員會年初公告,適用一一六年期開徵房屋稅的房屋構造標準單價、房屋折舊率及耐用年數表均不調整,另經實際調查各區商業發展、交通便捷等情況,決議調整六十條路段地段率。
新北市不動產評價委員會一一五年四月決議,一一0年至一一三年營造工程物價指數成長幅度達百分之十一點四,為避免造成納稅義務人房屋稅負擔過重,就鋼骨造等七類構造房屋,依營造工程物價指數成長幅度約五成計算,房屋標準單價調升百分之五;地段率共調整一百三十三條街路,其中調升一百三十二條、調降一條,影響戶數約九點五六萬戶,稅額增加約一億二千三百六十六萬元。
台中市不動產評價委員會一一五年六月決議,為反映建築成本上漲,房屋標準單價適度調高百分之十五,僅適用於一一五年七月一日起新建、增建、改建的房屋,若是一一五年六月三十日以前的既有房屋、在一一五年七月一日以後增建者,其增建面積適用調高後的標準單價;地段率方面則不調整。
高雄市不動產評價委員會也在一一五年六月完成審議,根據公告的一般房屋標準單價表,約較一一二年公告調升百分之五,地段率共調整一百九十四條街路,其中調升一百八十三條、調降十一條,房屋折舊標準及耐用年數表則未調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