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盧萍珊/南市報導
黃、郭二男疑因感情與債務糾紛,日前相約到桃園的汽車旅館談判,二人一言不合,郭男將黃男打成重傷,並把人載回學甲老家,黃男傷重昏迷不醒轉送麻豆新樓醫院就醫,轄內的麻豆分局獲報前往處理,黃男家屬代為提告,麻豆分局卻以案件是學甲分局管轄,未啟動「單一窗口」受理,讓被害家屬在麻豆與學甲間疲於奔命,引發拒絕受理報案疑雲,喪失便民美意。
黃、郭二人原是兒時玩伴,交情甚篤,但二人礙於感情與金錢糾紛,六月中旬郭將黃約到桃園的某汽車旅館談判,由於雙方情緒激動,大打出手,黃男遭毆打成重傷,不僅昏迷不醒,臉、身體多處擦挫傷。
郭將黃從桃園載回學甲老家,見到黃的傷勢嚴重,將人送往麻豆新樓醫院治療,醫院通報轄區的麻豆分局,員警也通知黃男家屬到場,黃男家人漏夜趕往新樓醫院,見到黃男慘狀十分不捨,要報警找出真兇。
黃男家屬前往麻豆分局報案,員警以管轄權是學甲分局,要家屬改往宅港派出所報案,讓南下的家屬在麻豆、學甲間四處奔波,疲於奔命,後宅港派出所受理報案,並由學甲分局偵辦破案,但引發麻豆拒絕受理報案爭議。
依現行警察機關受理刑事案件報案單一窗口實施要點,民眾報案不分本轄或他轄刑事案件,均應立即受理,妥適處理,不得拒絕、推諉。此案有管轄權的警察機關包括案發的桃園、就醫的麻豆、嫌犯現住地學甲等,麻豆不僅有管轄權可偵辦,且未在第一時間啟動單一窗口受理報案,才會引來拒絕受理報案之說。
一一二年南市也發生某男子遭虐殺丟包在永康奇美醫院急診室外,事涉多個分局管轄,最後由永康分局受理偵辦,早有前例可循,由於警察拒絕受理報案屬嚴重違紀,依規定最重可記過二次、或記大過,不得不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