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北公共建案絕無「卡關」竹縣府駁:公所多次變更


記者彭新茹/新竹報導

針對竹北市長鄭朝方近日指稱「許多竹北建設卡在新竹縣政府冗長的行政流程」一事,新竹縣政府澄清,所有鄉鎮市建設計劃均須依照中央法令程序辦理,縣府秉持依法行政、協助地方建設立場,絕無刻意延宕,竹北市公所因自身政策改變、多次變更,造成行政程序必須重來,歸咎於縣府卡關實在沒有道理。

竹縣府表示,相關建設進度受影響,實際上是竹北市公所多次變更重大規劃設計、調整預算及修改採購方式所致,甚至因政策改變,導致整體行政程序必須重來。

縣府產發處說明,以原名「東區市場」的「竹北水岸市集River Bank 一」為例,自民國一0八年起,縣府便持續配合公所辦理各項審查。然而推動歷程中,公所不僅多次提出設計變更,直至一一四年初,竹北市公所改以新名稱重新提案,並以廢止原建照方式辦理都市設計審議,導致原已完成核定的都審及建照程序全部都必須重新審議。

針對「泰和里集會所」建照審查被指冗長一事,公所提及的「五大管線」審查(包含消防、自來水、電力、電信及排水等),屬各事業單位主管機關權責,並非縣府建管機關審查範圍。

縣府呼籲,建設推動涉及多項法規與跨機關審查,並非單一機關能隨意決定。市公所決策多變不僅增加公務資源負擔,更嚴重影響整體案件處理效率。期盼外界能基於完整事實與客觀資料看待公共建設歷程,而非將行政程序誤解為「卡關」,縣府將持續在合法合規前提下,全力協助各鄉鎮市加速地方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