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王誌成∕台北報導
全國教育局處長會議上,台北市與桃園市教育局提案,呼籲中央放寬代理教師再聘次數限制,以穩定教學現場。教育部回應,政策仍傾向引導地方政府釋出正式教師職缺,但會檢討相關規定。
全國教育局處長會中促請修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四條,放寬經公開甄選的代理、代課教師再聘次數。
提案指出,現行辦法規定代理教師再聘以最多兩次為限,僅在發生重大災害或傳染病時,報經主管機關核准才能突破限制。然而,近年全台湧現教師荒,不僅偏遠地區缺人,都會區學校要覓得合適的代理、代課教師也日益艱困。
北桃兩市認為,代理教師甄聘不易且教學行政工作繁重,導致人才流動頻繁;若能透過再聘制度留住優秀人才,將能增加教學現場的穩定性並維護學生受教權。建議中央修法放寬限制,或增列不受兩次限制的特殊情形,以保留聘任彈性。
教育部強調,現行政策仍希望地方政府降低員額控留比率,以招募正式教師為優先。目前針對偏遠地區學校已有適度放寬再聘次數,兼顧教學需求與制度彈性。未來將持續追蹤各地區師資聘任狀況,並適時檢討相關聘任規定;同時建議地方政府強化教師留任機制,例如給予代理教師在正式教師甄選時加分、強化學校行政支援體系、提升教學環境友善度等,多管齊下為學校留下優秀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