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導
監察院八日指出,中油煉製事業部辦理採購有嚴重系統性結構問題,包括洩漏資料、採購案淪為高層主管索賄標的、縱容遭聲押人員仍獲考績甲等並領取優渥獎金等,中油內部人員管理機制已失能,風紀敗壞,對此提出糾正。
前中油煉製部執行長徐漢與大林煉油廠工務組前後任經理黃榮泰及歐文豐、煉製事業部工務室修護組前工程師張子房四人辦理採購案,涉圖利自身或不肖廠商核有重大違失。
經深入追查,徐漢撤換持不同意見的承辦與主管,許諾下屬職位調陞,全然配合廠商報價等行徑,顯示中油煉製事業部主管全面主導、再誘使下屬配合的結構性問題,並容任不具專業登記廠商跨業投標。
另外,中油煉製事業部辦理共融公園案,片面要求廠商配合增設工程項目,卻無預算給付,只勸導廠商自行吸收成本;又明知工項增加導致履約期程緊迫,未給合理工期,導致承辦主管及人員為達成主管要求,竟在停工報告書中虛偽記載。足見中油煉製事業部未依政府採購法公平原則,造成履約困難,進而使採購案淪為高層主管索賄標的。
監委表示,中油煉製事業部人員為使屬意廠商得標,多次與廠商至有女陪侍場所消費時,洩漏採購案件資料,且有廠商代為支付消費款項而獲得不正利益,顯示中油內部人員管理機制已失能,風紀敗壞。
此外,中油煉製事業部浮濫將貴賓證發放給工程標案「掮客」,逕赴大林煉油廠長辦公室,要求催辦相關採購案件。中油未主動重新核評涉案人員年度甲等考績,經監察院詢問要求檢討才改為丙等。
監委說,這些匪夷所思情節都顯示中油積弊已久,經濟部與中油應全面痛定思痛、深化採購稽核與內控機制,防止類似案件再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