颱風造成災損 花蓮稅務局從寬從速辦理稅捐減免

花蓮縣地方稅務局提醒民眾把握災損減免三步驟,「拍照存證」、「檢附文件」及「申請減免」,受災日起三十天內提出申請。(花蓮縣地方稅務局提供)

記者林中行/花蓮報導

受巴威颱風影響,花蓮地區出現間歇性風雨,雖並未帶來重大災情,花蓮縣地方稅務局提醒民眾,若因颱風有財產損失,記得把握災損減免三步驟,「拍照存證」、「檢附文件」及「申請減免」,並在受災日次日起三十天內提出申請。

花蓮縣地方稅務局表示,民眾可利用電話、傳真、郵寄或親自前往地方稅務局、各鄉(鎮、市)公所、村(里)長辦公室或國稅局申請辦理,稅務局將從速、從寬及從優主動協助受災戶辦理租稅減免。

地方稅務局指出,地方稅部分之減免標準及規定如下:地價稅:土地因山崩、地陷、流失、沙壓等環境限制及技術上無法使用之土地,地價稅全免。受災土地之所有權人或典權人,請於災害發生後三十日內,提出申請。

房屋稅:房屋毀損面積占整棟面積三成以上不及五成者,房屋稅減半徵收;毀損面積占整棟面積五成以上,必須修復始能使用者,免徵房屋稅。受災戶請於災害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申請減免。

另外,汽車、機車因颱風泡水受損需修復始能使用,或因泡水受損無法再使用,所有人應向監理單位辦理報停或報廢手續,其使用牌照稅按實際使用日數計徵,報停或報廢車輛所溢繳之使用牌照稅,將主動辦理退稅。

至於娛樂稅:查定課徵之娛樂業者,因災害無法營業,可申請准予扣除未營業之天數,按比例核減當期之娛樂稅。有關營業稅、所得稅等國稅之災害減免,地方稅務局協助輔導受理申請,民眾亦可逕向北區國稅局花蓮分局或玉里稽徵所申請辦理。

地方稅務局強調,民眾應維護自己的租稅權益,運用各管道申請,該局會儘速派員前往現場勘查,協助輔導辦理各項稅捐減免事宜。該局亦提供線上櫃臺申請書表及範例下載,提供災害減免稅捐申請書表及填寫範例等,民眾可自行下載填寫,或利用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稅務線上申辦服務申請災害損失減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