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安五環八缺失 審計部前年就提醒

記者黃翠娟∕台北報導

審計部十五日點出「食安五環二點零」有八處待改善。審計長陳瑞敏指出,民國一一三年就曾提醒食藥署,有食品業者未落實自主通報、追溯追蹤制度覆蓋率偏低等問題,當時衛福部即表示將加強宣導及監督地方稽查。

根據審計部報告,食安五環主要由衛福部、教育部、農業部、環境部及經濟部等權責機關編列預算執行,去年度預算合計四十七億餘元,執行率約七成三,主要為食藥署大樓工程多次流標。

陳瑞敏表示,食安管理的審核意見已揭露於各年度中央總決算審核報告中,部分食品業者未主動通報食安事件、未依規定取得衛生安全管理系統第三方驗證、食品邊境查驗人力不足等問題,皆已明示在報告上。

審計部指出,食安五環有八處待改善,首先是衛福部對於部分食品業者未落實主動通報食安事件,建議加強宣導業者就有危害衛生安全的虞產品,落實主動通報,並督導地方衛生局稽查食品業者自主通報情形。

部分食品業者未依規定取得第二級品管驗證;食品邊境查驗人力不足,一一三年四月就函送案子至行政院,去年二月才同意增補人力。

食藥署則對部分國際食品警訊案件處理未臻周妥,部分民眾以個人自用食品免查驗方式頻繁輸入巨量食品。

國教署部分,部分非公立幼兒園未確實於校園食材登錄平台登錄相關資訊,教育部對校園食品三級管理機制仍待持續強化。衛福部對於食藥署實驗大樓興建計畫執行作業未臻周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