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張翔/高雄報導
高雄市前鎮區一名吳姓老翁日前飲用保力達後,騎乘腳踏自行車返家,途中因車身左右搖晃、行駛不穩,引起警方注意。前鎮分局員警上前攔查後發現老翁酒測值已超過法定標準,依法舉發並禁止其繼續騎乘,同時提醒民眾,酒後騎乘腳踏自行車同樣屬於酒後駕駛,切勿抱持僥倖心態。
前鎮分局表示,員警15日上午9時20分執行交通違規取締勤務,巡經前鎮區佛公路與后安路口時,發現吳姓老翁(77歲)騎乘腳踏自行車時左右搖晃,擔心發生交通事故,立即上前關心。
警方查覺老翁身上散發酒氣,經詢問得知,老翁稍早在附近檳榔攤飲用保力達後,認為「只是騎腳踏車,應該沒關係」,便騎車返家。不料經酒測已超過法定標準,警方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相關規定舉發,可處新台幣1200元以上、2400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其繼續騎乘。
前鎮分局長黃元民表示,不少民眾誤以為只有汽車、機車才有酒駕問題,其實腳踏自行車及電動輔助自行車只要酒測超過法定標準,同樣構成酒後駕駛。酒精會影響平衡感、反應能力及危險判斷,尤其高齡者酒後騎乘,更容易發生自摔或碰撞事故,危及自身及其他用路人安全。
警方統計,今年截至目前為止,前鎮分局已取締慢車酒駕二十九件,較去年同期十八件增加約六成一,顯示慢車酒駕情形仍值得重視,也反映部分民眾對相關法規仍存在錯誤認知。
警方也指出,立法院法制局曾分析,現行慢車酒駕及拒絕酒測的罰則與汽、機車仍有差距,容易讓部分民眾誤認改騎腳踏自行車即可規避較重處罰。然而,慢車酒駕無論行駛於道路、自行車道或人行道,都可能因蛇行或自摔引發事故,建議主管機關持續檢討相關制度,以提升交通安全。
前鎮警分局呼籲,酒駕沒有交通工具之分,也沒有任何例外,民眾切勿因距離近、速度慢或騎乘腳踏自行車,就輕忽酒後上路的風險。警方將持續加強取締各類酒後駕駛違規行為,透過執法與宣導並行,共同營造更安全的交通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