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琉球花瓶岩再傳兩男遊客觸碰海龜 海巡嚴查送辦

 

屏縣離島小琉球花瓶岩前方海灘,十九日上午再傳兩名男遊客違法觸碰保育類海龜。(記者鄭伯勝翻攝)

記者鄭伯勝/屏東報導

海巡署南部分署第五岸巡隊,於二十日上午九時五十二分許接獲第七巡防區一一八專線轉民眾通報,指稱屏縣離島小琉球花瓶岩前方海灘有民眾騷擾海龜情事,小琉球安檢所獲報後隨即派員前往查處。

第五岸巡隊小琉球安檢所人員接獲通報趕抵花瓶岩現場與報案民眾會合後,依報案民眾提供之影片,發現兩名男子確有觸摸海龜之行為,小琉球安檢所人員循線追查後於花瓶岩前方海灘尋獲衣著特徵相符遊客,隨即將兩名男遊客逮捕帶回安檢所製作偵訊筆錄,訊後將全案依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第十八條規定函送屏東地檢署偵辦。

 

屏縣離島小琉球花瓶岩前方海灘再傳兩名男遊客違法觸碰保育類海龜,海巡人員獲報後予以逮捕送辦。(記者鄭伯勝翻攝)

海巡署南部分署第五岸巡隊表示,小琉球地區因海洋資源豐富,加上近幾年保育有成,已是台灣著名保育類海龜棲息地,而往返小琉球的交通船均有播放宣導影片,且島上各沙灘也均有豎立保育宣導標誌,宣導民眾切勿違法觸摸、騷擾海龜,然仍有民眾心存僥倖,導致類似案件層出不窮。

海巡署呼籲,面對野生動物應把握「不接觸、不干擾、不餵食」的三不原則;依據野生動物保育法規定,騷擾海洋保育類野生動物者可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最重三十萬元罰金;民眾如有發現疑似非法騷擾海洋野生動物情形,可撥打海巡署「一一八」專線檢舉,大家共同守護臺灣珍貴的海洋野生動物資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