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翠娟∕台北報導
行政院長卓榮泰二十日表示,《食安法》修正草案二十三日送行政院院會討論,將以強化源頭管理、製程管理、異常通報、品質管理及數位治理五大方向為核心,十大重點包括強化業者異常通報責任及加重遲延、隱匿或不實通報的處罰。
卓榮泰表示,修法會參酌外界各方意見,並適度引用。國會也有提出一些修法內容,針對公共議題,大家合理、理性討論、互補長短,這就是理性討論的重點。
他指出,這次在因應食品問題當中,已經著手實施關於強化預防性下架和未來增強罰鍰等,都會用這次因應處理方式,將它適度入法以加強整個食安管理。
行政院補充,食藥署已委託成立獨立調查小組,二十一日將進廠檢視,釐清事故原因及責任歸屬,預計一週內完成調查。
政院版《食安法》有十大修法重點,包括增訂高風險食品業者自主檢驗頻率、增訂特定食品業者自設實驗室認證制度、增訂實驗室管理及通報義務、增訂第三方驗證機構抽樣及通報機制、增訂地方主管機關風險導向查核機制。
此外,還有強化業者異常通報責任及加重遲延、隱匿或不實通報之處罰、擴大高風險業者追溯追蹤、增訂罰鍰執行保全機制、增訂重大食安事件中央指揮機制,以及明確違規產品下架、預防性下架及重新上架管理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