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陸瓊娟/高雄報導
前中油煉製部執行長徐漢涉貪2000多萬後,涉嫌棄保潛逃、毀棄科技監控設備等案件,橋頭地方法院21日起訴徐漢等3人,徐漢之選任辯護人當庭為徐漢提出抗告。
徐漢在擔任中油煉製部執行長期間,利用採購審核與人事權,介入冰水機、大修、塗料與換熱器等八案,總金額近十億元;透過白手套與下屬向廠商索賄,收受1686萬餘元,另有473萬餘元財產來源不明,不法所得合計2160萬元,甚至打壓不配合人員。檢調111年1月將他起訴。橋頭地院一審認定徐漢涉11罪,判刑25年、褫奪公權九年,並沒收不法所得,其餘被告亦分別判刑。但徐漢等3人於今年3月19日,涉嫌毀棄科技監控設備棄保潛逃,3月24日被緝獲。徐漢之具保人所繳交之保證金500萬元業經裁定沒收。
橋頭地方法院21日受理橋頭地檢署起訴徐漢等3人,涉嫌棄保潛逃、毀棄科技監控設備等案件,經合議庭開庭訊問結果,徐漢涉嫌毀棄隱匿公務員職務上掌管物品罪、棄保潛逃罪,犯嫌重大,有事實足認有逃亡之虞,且有羈押之必要,裁定羈押。該案得抗告,因此徐漢之選任辯護人當庭為徐漢提出抗告。
另涉案林姓女子涉嫌毀棄隱匿公務員職務上掌管物品罪、藏匿人犯罪及幫助棄保潛逃罪,但已無羈押必要,裁定具保新臺幣7萬元後釋放,並限制住居、限制出境及出海、每週向轄區派出所報到。另名林姓男子目前另案在監執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