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林姓女子三月到台中地院開庭,掌摑到場旁聽的台中律師公會前理事長吳中和。中院審理後,二十二日依傷害等五罪,判處一年一個月至一年六個月不等徒刑,尚未訂應執行刑。可上訴。
林女與親屬間有民事糾紛,在中院一審審理時,對弟弟委任的女律師當庭辱罵,甚至作勢要掌摑,對方閃躲才沒受害。一審再開庭時,林女弟弟委託另一名女律師,林女再追打女律師、拉扯頭髮,甚至潑灑不明液體。全案上訴二審後,台中高分院審理時,林女弟弟委託的第三名女律師又遭林女當庭辱罵恐嚇。
經其中兩名被害律師提起告訴,台中地檢署偵辦後,依傷害、恐嚇、公然侮辱等罪將林女起訴。今年二月於中院開庭時,吳中和等人到庭旁聽關心案件,林女當庭拿出手機對吳中和等人拍照,並恐嚇要殺害。
地院三月十七日案件開庭前,吳中和與多名律師到場準備旁聽,林女竟在法庭外掌摑吳中和致受傷並出言辱罵,隔天又於臉書揚言殺害吳中和等人。林女對吳中和等人施暴等五案,再被中檢依法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