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積電前副理涉洩密中國 法院裁定羈押禁見3月

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

台灣積體電路製造公司前副理陳志堅涉擅自重製取得二十一件國家核心關鍵技術及營業秘密,並涉與香港籍人士丁小琥共謀規劃赴中國發展半導體事業。台灣高等檢察署智慧財產檢察分署於二十日依違反《國家安全法》及《營業秘密法》等罪起訴,並具體求刑七年;案件移審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後,法院於二十二日裁定陳志堅羈押禁見三個月。

檢調指出,陳志堅於一一二年至一一三年間涉嫌與丁小琥共謀籌設「中國半導體材料分析公司」(CSMAC),並提出「藍海計畫」,意圖招攬台灣半導體人才赴中國工作,逐步削弱我國半導體產業競爭優勢。為向中方金主及技術人員證明自身能力,陳志堅涉嫌未經授權重製台積電二十一件涉及國家核心關鍵技術及一般營業秘密文件,攜回住處研讀,意圖於中國使用;所幸台積電發現異常後完成內部調查,已全數取回相關文件。

全案源於檢調偵辦丁小琥在台發展共諜組織案件,分析扣案證物後另案發現陳志堅涉案。丁小琥因死亡,檢方依法予以不起訴處分。高檢署指出,本案為首宗涉及國家核心關鍵技術營業秘密意圖外流中國而依《國家安全法》起訴的案件,因此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表示,陳志堅訊問時已坦承犯行,依卷內證人證述、電子郵件、鑑識報告、對話紀錄及經濟部函覆等證據,認定犯罪嫌疑重大;考量其過去多次前往中國,具有海外生活及經濟支應能力,且仍有黃姓共犯尚未到案,存在逃亡及勾串共犯之虞,加上案件仍待進一步調查相關證據與共犯參與情節,因此裁定自今年七月二十二日起羈押三個月,並禁止接見通信,全案仍可提抗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