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三讀放寬外籍遊艇引水規定 許智傑等22人提案助攻觀光


記者王超群/台北報導

立法院院會二十八日三讀通過《引水法》第六條修正案,增訂總噸位未滿一千的非中華民國遊艇,不適用強制引水規定。這項修法由民進黨立委許智傑等二十二人提案,盼降低外籍遊艇來台停靠的程序與成本,推動水路遊憩及遊艇觀光。

現行《引水法》規定,交通部基於航道及航行安全,將引水制度分為強制引水及自由引水。未滿一千總噸的中華民國船舶,以及未滿五百總噸的非中華民國船舶,不適用強制引水,導致相同噸位的國籍與外籍遊艇適用不同標準。

三讀條文明定,未滿一千總噸的非中華民國遊艇,可以免除強制引水;至於遊艇以外的其他非中華民國船舶,仍維持未滿五百總噸才不適用強制引水的規定,並未全面放寬所有外籍船舶。

許智傑等提案立委指出,台灣是海島國家,近年持續推動水路遊憩與遊艇觀光,但國籍、外籍遊艇採取不同強制引水標準,可能增加外籍遊艇來台停靠的負擔。修法是依照船舶實際航行及引水需求調整制度,盼在兼顧航行安全的前提下,提升外籍遊艇來台意願。

交通部先前在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審查時表示,經徵詢各引水人辦事處及港務公司意見,修法方向符合政府推動遊艇觀光政策。新制施行後,未滿一千總噸外籍遊艇可與同級國籍船舶適用較一致的引水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