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建興/台北報導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三十日審查電子競技運動發展基本法草案。運動部長李洋表示,運動部不支持立任何電子競技專法,他要明確表達態度。
委員會議主席、國民黨召委羅廷瑋指出,運動部提供的修法建議是將名稱改為電子競技運動發展法。李洋說,因為基本法的位階確實較高,所以建議改成發展條例,但他還是表達,運動部不支持立電子競技基本法或專法。
李洋表示,目前的國體法等法規,有足夠法律依據,讓運動部可以編列明年度相關預算。
李洋說,電子競技確實是大家非常支持的運動,但如果要單獨立電子競技運動法律,他覺得確實有點問題。不管是棒球、籃球、羽球等運動,不太可能一一立專法。所以他要再次強調,運動部的立場是不支持立專法。
另外,李洋指出,電子競技運動跟電子競技運動產業其實是不一樣的。運動部應該是針對電子競技運動發展,電子競技運動產業的部分,由其他部會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