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王誌成∕台北報導
校園濫訴議題備受關注,立法院會三十一日通過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決議,退回教育部函為修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部分條文,以及「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第五條、第六條之一條文之查照案,要求教育部更正該辦法後,再送立法院備查。
校園濫訴爭議不斷,教育部今年一月修正校事會議相關辦法,主要內容包含刪除匿名檢舉、增加初篩分流程序等。根據教育部數據顯示,新制推動預防與分流機制後,進入校事會議的案件比率已從過去百分之八十二大幅下降至百分之二十二,整體投訴與濫訴案件明顯減少。
然而,部分教育團體並不接受新修條文,與在野黨立委聯手要求教育部退回重新研議,甚至主張廢除校事會議;但此舉也引發其他教團反彈,憂心一旦退回將導致制度回歸舊制,恐衍生更多爭議。
教育部於今年一月將上述行政命令送立法院備查,隨即遭在野黨於院會提案改為審查案。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於二十七日進行審查,藍白立委最終在人數優勢及綠委退席抗議下,表決通過決議,要求退回該辦法並更正後再送立院備查,該委員會決議亦於三十日院會正式表決通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