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檢撞傷警 毒駕累犯恐挨罰41萬


記者張正量∕綜合報導

陳姓駕駛三日凌晨無照拒檢碰撞員警致一傷,遭逮後被查獲毒品,經警方實施快篩呈毒品陽性反應,訊後依法送辦。陳男為十年內第三次毒駕,合計最高可處四十一萬六千九百元罰鍰。

五十歲陳男凌晨開車因跨越雙黃線違規迴轉遭警方盤查,涉嫌拒檢逃逸,過程中碰撞一名員警,造成該員警四肢輕微擦挫傷。警方壓制逮捕陳男後,於其駕駛車輛內起獲安非他命兩小包及依托咪酯煙彈一顆,當場予以查扣;毒品唾液快篩呈安非他命陽性反應。

陳男自稱因車上藏有毒品,見警方盤查心虛才拒檢。全案訊後依妨害公務、公共危險及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罪嫌,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

另外,宜蘭縣南澳鄉清潔隊六月有隊員騎機車遭檢舉疑似酒駕且未戴安全帽;七月二十一日傅姓隊員下勤務後駕駛小貨車逆向行駛遭警方攔查,毒品快篩呈安非他命陽性反應;七月三十日漢姓隊員執勤期間酒後駕駛垃圾車前往焚化廠途中追撞前方自小客車,酒測值達零點三六。

公所發表五點聲明,強調事件均屬個別人員涉嫌違法,應由行為人自行承擔法律及行政責任,公所尊重司法調查,並將持續強化管理制度,維護公共安全、依法行政及族群尊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