挺陳宏達 王鴻薇:撕下綠護短面具


記者王誌成、王超群∕台北報導

台糖五月發現中聯油品苯駢芘超標卻未通報主管機關,經濟部稱「通報義務不應無限上綱」;高檢署主任檢察官陳宏達對此表達強烈不贊同。國民黨立委王鴻薇四日痛批經濟部與台糖曲解法令,徹底照出民進黨政府官官相護的惡劣嘴臉。

王鴻薇力挺陳宏達表示,《食安法》明確規範,業者發現產品有危害之虞時,應立即停售、回收並通報。通報是法律明定的義務而非恩惠,且規範的是「有危害之虞」而非「已經證實」,台糖絕不能自行決定通報與否。

她強調,陳宏達的專業見解撕下了政府護短的假面具。食安關乎全民健康,絕無官官相護空間,國人對民進黨政府與台糖的責任必定追究到底。

國民黨文傳會主委陳以信也質疑,南僑因驗出食用油品異常後未通報,遭裁罰三百萬元;台糖驗出問題原料卻被認定不用通報,政府應依法調查,不應由行政部門先行替台糖作出免責結論。

他表示,衛福部在蘇丹紅事件期間曾表示,食品業者發現原料或產品有危害衛生安全之虞,應主動通報。如今同樣涉及原料異常,中央卻認定台糖不必通報,與先前南僑遭裁罰的處理方式不同。政府應說明兩案適用法律及裁罰標準的差異。

陳以信強調,總統賴清德擔任台南市長期間制定《台南市食品安全管理自治條例》,要求食品業者發現上游供應的食品有危害衛生安全之虞,應在四十八小時內主動通報。他呼籲賴清德依照過去「食安就是國安」的標準,要求相關部會釐清台糖未通報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