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衛生法修正初審 電子煙禁令入法 朝野有共識

記者黃翠娟、王誌成∕台北報導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十二日初審通過《學校衛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朝野對電子煙禁令明確入法有共識;不過,立委提案要求學校供應膳食禁止使用瘦肉精入法,朝野意見不同,保留送黨團協商。

初審通過條文增列心理健康教育,以建立學生心理健康認知、自我覺察能力,促進學生心理健康。同時,學校對影響學生健康的物品或行為,依學生年齡、學習階段及校園實際需要,得適時輔導、管理或限制其使用,並訂定適當管理規範。

因應月經平權議題,初審條文增列,各級主管機關應協助學校備置生理用品,並推動月經教育。

國民黨立委葉元之建議將電子煙、各式菸品等字眼納入。朝野均贊同修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應全面禁菸及電子煙和新型態菸品;並不得供售菸品及類菸品、酒、檳榔、尼古丁產製品及其他有害身心健康之物質」。

至於將校園禁用瘦肉精具體入法,因朝野對修法條文與具體限制仍有歧見,委員會初審決定保留,交由黨團協商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