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鄭伯勝/屏東報導
屏縣府十四日在新園鄉公所舉辦新園產業園區開發商甄選第二場招商說明會,向各界說明園區開發願景及甄選規範。

縣府城鄉發展處表示,第二場招商說明會為擴大在地交流,特別選在園區所在地新園鄉舉行,希望有意投資的企業可以來到新園了解基地優勢;園區基地由縣道屏63線(媽祖路)貫穿,向北可銜接台27線及台88快速道路,通往小港國際機場及高雄市區;向南可連接台17線,通往東港鎮及高雄林園高值化產業園區,聯外交通條件良好,且園區基地周邊已既成產業聚落,相當具有發展潛力。
新園工業用地面積約24.50公頃、新園產業園區面積約9.64公頃,分別於110年10月及114年2月核定可行性規劃報告,合計開發面積約34.14公頃,開發完成後可提供約21.35公頃產業用地,希望透過集中設置方式,改善未登記工廠零星散布於農業用地所衍生的土地使用及環境污染問題,協助產業合法經營,讓土地回歸合理使用。未來預計引進食品製造業、金屬製品製造業等在地重點產業,開發完成後預計可創造約127億元產值及800個就業機會,進一步提升地方產業競爭力。
城鄉處指出,目前受託開發單位甄選文件已正式公告於屏東縣政府網站,並已進入公開甄選階段,預計9月8日截止收件。本次公開甄選對象為依中華民國公司法設立之股份有限公司,實收資本額須達新臺幣3億元以上,營業項目應包含「特定專用區開發業(H701040)」或「投資興建公共建設業(H701050)」其中之一,歡迎有意投資之公民營事業共同投資屏東、佈局新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