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
遠東國際商業銀行板橋文化分行黃姓經理涉嫌利用職務之便,將民眾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陳情時留下的姓名、電話,以及銀行回覆金管會的相關資料,透過LINE傳送給遭檢舉的第三方支付業者。全案台北地檢署於十七日偵查終結,依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及刑法洩密等罪嫌起訴黃女。

檢方起訴指出,黃女於一一一年至一一二年間擔任遠東商銀企金部門資深副理,一一三年起出任板橋文化分行經理,兩段任職期間均負責第三方支付客戶帳戶及交易風險審核,因此負有洗錢防制、金融監理及客戶資料保密等義務。
一一二年七月二十七日,金管會接獲民眾陳情,指稱多家第三方支付公司涉嫌協助詐欺及替博弈集團代收代付。同年八月一日,金管會發函遠東商銀要求調查,相關公文由黃女承辦及審核回覆。
黃女於同年八月二日上午十一時五十七分,翻拍載有陳情民眾姓名及聯絡電話的信函,透過LINE傳送給第三方支付業者;八月四日及八月七日,又將遠東商銀回覆金管會的函稿內容,以及客戶抱怨申訴單相關資料截圖傳送給業者。
台北地檢署認定黃女涉嫌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及刑法洩密相關規定,遂於十七日法提起公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