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陳建興/台北報導
為建立國產花生清楚且一致的市場識別,並鼓勵食品加工業者優先採用臺灣花生,農業部推動「臺灣花生標章」,已於8月16日公告並開放受理申請。農業部於今(18)日舉辦標章發布記者會,攜手業者正式向產業界及消費者介紹標章制度,並邀請符合資格的業者踴躍提出使用申請。未來凡經審查通過並取得標章使用資格的產品,所使用的花生原料即100%為我國境內種植、生產,而非混用進口或來源不明的花生,並符合原料追溯及標章管理規範,以建立國產花生產品識別,爭取消費者認同。
農業部陳駿季部長表示,臺灣花生具備新鮮、風味佳及在地生產等特色,依不同的花生品種、風味及加工特性,分別運用在各種花生加工製品。例如蒸煮花生用臺南17號的花生品種,而近年推廣的臺南20號及臺南21號高油酸品種,不易產生油耗味更適合加工。花生不僅是國人日常飲食的重要食材,也承載地方農業文化與農村產業價值;惟市售花生加工產品原料來源多元,消費者往往難以僅由產品外觀或包裝辨識所使用的花生是否來自臺灣,透過「臺灣花生標章」建立具公信力的共同識別,以花生本身價值取代價格,將讓100%使用臺灣花生原料的產品更容易被市場看見。
落花生產業策略聯盟余兆豐執行秘書指出,過去很多消費者在購買時無法分辨進口及國產花生,但未來透過國產花生標章及食農教育的推廣,會讓消費者提升認知度。希望透過花生標章的推動,協助消費者提高對國產花生的了解以外,也可以更支持國產農產品。
農業部農糧署推動「臺灣花生標章」,將進一步協助花生產業建立共同識別,鼓勵加工業者優先採用在地花生,擴大原料需求,支持農民穩定生產。同時,業者可透過標章凸顯產品的國產原料特色,與使用進口原料的產品形成區隔,以提升品牌形象、產品附加價值及市場競爭力,帶動花生產業從生產、加工到行銷全面升級,促成農民有收益、業者有市場、消費者有保障的三方共好正向循環。
農業部說明,符合資格的食品製造業者、農會、合作社、農民團體、產銷班及品牌業者等,均可依規定提出申請。臺灣花生標章初期適用於販售或食用狀態下,仍可由肉眼直接辨識花生仁或花生莢原型的花生糖、調味花生及焙炒花生等加工產品,並以個別產品為申請單位。
申請業者須檢附產品配方、製造場所、產品照片、包裝標示及原料來源等相關資料,並透過採購契約、收據、發票、磅單及進銷存等建立完整追溯紀錄。申請案件經文件審查、現場查核及農糧署複核通過後,由農糧署與業者簽訂標章使用契約,始得於核定產品使用標章。
為維護標章公信力,農糧署後續將查核原料進貨量、投料紀錄、庫存、產品產出量及出貨流向,必要時辦理現場查核或抽樣檢驗,確保取得標章的產品持續符合100%使用臺灣花生原料的規定。
農業部邀請符合資格的業者踴躍提出申請,優先採用國產花生原料,開發更多元、優質的花生產品。記者會現場參與的落花生產業策略聯盟、敏捷鮮蒸冷凍花生、雲林縣虎尾鎮農會、阿甘薯叔、得意中華食品有限公司、展宏花生均表達高度申請意願,未來農業部將持續邀集符合資格且具申請意願之農民團體、加工業者及通路,共同推廣「臺灣花生標章」,打造具市場辨識度的臺灣花生品牌,讓國產花生的安心、美味與品質走進更多家庭,進一步提升臺灣花生的市場價值與競爭力。

有關「臺灣花生標章」申請資格、應備文件及申請程序等詳細資訊,可洽農糧署委辦單位財團法人台灣優良農產品發展協會(CAS協會),聯絡電話:(02)2356-7417分機64,或至CAS協會官網(https://www.cas.org.tw/)/相關連結與業務/臺灣花生標章專區及農糧署官網首頁/農糧業務/雜糧特作專區/國產雜糧/臺灣花生標章(https://www.afa.gov.tw/cht/index.php?code=list&ids=3300)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