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報綜合報導
藝人陳柏霖、坤達閃兵案,21日首度被傳喚出庭。兩人在庭上皆認罪並請求緩刑。步出法院時,坤達再次公開道歉。陳柏霖也說,會多做對這世界有意義的事。坤達的律師強調,坤達案發後從人生巔峰跌落谷底,因此遭封殺、代言中止、主持換角,損失1300多萬元,已付出十分沉痛的代價。
新北地院昨天召開準備程序庭,首度傳喚陳柏霖、坤達出庭。陳柏霖當庭認罪,並坦承當初是透過坤達介紹認識陳志明,支付10萬元現金作為逃兵對價;其辯護律師則說檢方以陳柏霖未主動到案說明或自首等原因作為求刑依據,但自首是鼓勵當事人勇於認錯予以減輕其刑,不能以此作為加重依據。且陳柏霖並無犯罪紀錄,素行良好,偵審均認罪,態度良好、長期投入公益活動,請審酌他無再犯之虞,予以緩刑宣告。

坤達在庭上也認罪,供稱當時是透過朋友介紹認識陳志明,給付30萬元。法官詢問他還將陳志明介紹給哪些人,坤達表示,因時間久遠已無印象。
坤達律師表示,查閱歷屆審判,涉逃兵案自白認罪的役男判刑皆低於4月,且可易科罰金,也曾宣告緩刑。當初坤達在國外接獲消息後,馬上取消工作趕回台,不僅在首次偵查中就認罪,之後也鼓勵其他逃兵役男自首。
坤達律師更說,事發後坤達被節目封殺、換角,廠商也相繼解約求償,損失1300多萬元,大於逃兵期間收入的十倍,已付出沉重代價。盼考量其投入社會公益15年等情,並無惡劣到非入獄程度,希望予以緩刑。
針對律師爭執法定役期,法官表示,將函詢內政部役政司確認陳柏霖、坤達役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