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蔡琇惠/新北報導
新北市警察局持續精進交通執法策略,115年進一步落實「勸導優先、精準取締」的執法理念,交通執法不以開立罰單多寡為唯一目的,而是以「降低事故、維護交通順暢、保障用路人安全」為核心,透過勸導、取締及科技執法等多元方式,讓交通執法更精準、更有溫度。
新北市警局交通大隊指出,統計115年1至7月,市警局交通違規取締計135萬4,855件,較114年同期162萬805件減少26萬5,950件,下降16.4%;同期傷亡交通事故(A1+A2)計2萬8,982件,較去年同期3萬1,721件減少2,739件,下降8.6%。其中,科技執法取締件數由114年同期20萬2,778件,下降至115年10萬3,765件,減少9萬9,013件、下降48.8%;科技執法處所事故件數亦由2,255件下降至1,723件,減少532件、下降23.6%,顯示透過科技設備強化駕駛人守法意識,逐步發揮預防事故的效果。

交通警察大隊提到,在違規停車部分,市警局亦持續落實「先勸導、再取締」的執法思維。針對醫療院所周邊交通秩序,在不妨礙人車通行及符合相關法規規定的情況下,對於得勸導、免予舉發的違規情形,優先採取勸導。115年1至7月違規臨時停車及違規停車取締計40萬5,300件,較去年同期53萬8,702件減少13萬3,402件,下降25%;深夜0至6時違規停車取締9,180件,較去年同期2萬1,212件減少1萬2,032件,下降56.7%。
新北市警局強調,對於輕微且可立即改善的違規,透過勸導讓駕駛人即時修正;但對於闖紅燈、嚴重超速、未停讓行人、酒毒駕及其他危害交通安全的重大違規,仍將依法取締,以維護交通安全。
新北市警察局表示,交通環境及民眾需求不斷改變,未來將持續以事故防制為核心,透過「該勸導的予以勸導、該取締的絕不手軟」,將有限警力投入高風險路段、高風險時段及高風險違規,從「開單導向」走向「安全導向」,讓交通執法更精準、更有效,也讓新北市道路更加安全、順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