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林坤瑋/宜蘭報導
宜蘭縣選委會表示,二十七日公告一一五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候選人登記期間、地點、應備表件及應繳納保證金數額等事項如下:
登記期間:自八月三十一日至九月四日。每日上午八時至十二時止,下午一時三十分至五時三十分止;登記地點:縣長、縣議員在縣選舉委員會登記;鄉(鎮、市長、鄉(鎮、市)民代表及村(里)長在各該鄉(鎮、市)公所登記。
領取書表期間及時間:領取書表期間自候選人登記公告之日(八月二十七日)起至登記期間截止之日(九月四日)止。
申請登記應繳納保證金:縣長候選人保證金十六萬元;縣議員候選人保證金十萬元;鄉(鎮、市)長候選人保證金十萬元;鄉(鎮、市)民代表候選人保證金三萬元;村(里)長候選人保證金三萬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