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
台北市一名十歲女童去年底遭母親性交易對象疑似猥褻,但在通報後卻經約二十四天未安置,引發兒少保護機制是否失靈的質疑。台北市議員許淑華二十八日在市議會專案報告質詢台北市長蔣萬安,質疑市府為何在新聞曝光後才緊急安置。蔣萬安則表示,案件初期經社工依專業評估未達安置標準,直到今年七、八月女童周遭情勢變化並出現自傷行為,市府才重新評估並決定安置。
台北市社會局說,去年十二月二十九日接獲通報後,家防中心、教育、警察及相關專業單位即介入,建立安全計畫並持續追蹤。從通報至今年八月,針對案家累計進行七百十四次訪視、聯繫及服務,其中包括一百九十六次面訪、二百四十次電訪及二百七十八次網路聯繫。社會局表示,初期依兒少保護結構化決策模式(SDM)進行安全評估,認定當時未達司法保護安置標準,且女童曾表達不願接受安置。
不過,今年社會局在重新評估後認為情勢已有變化,女童出現自傷情形,因此啟動司法保護安置程序。蔣萬安表示,社工初期評估九項危險因子中有八項判定為「否」,並認為母親當時具合理照顧能力;後續因家庭、鄰居等各方關係拉扯,使女童心理及安全狀況出現新的危險因素,才重新啟動評估。
許淑華質疑,既然女童已表達不願繼續生活在家中,且曾出現自傷行為,市府為何仍未及時安置;她也批評,社會局將女童意願作為未安置理由,恐使受害兒童承受二次傷害,並要求針對二百四十天延宕啟動行政調查,釐清制度是否存在疏失。質詢過程中,許淑華一度哽咽落淚。
蔣萬安則強調,安置屬兒少保護的最後手段,不能因此否定第一線社工依專業所作的評估與服務。對兒少保護應以孩子安全為優先,制度若有不足,市府會持續檢討精進。目前女童已完成安置,市府將與社工及跨局處保護網持續提供支持與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