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縮教師請會務假 教局將對勞動部裁決提行政訴訟

記者林雪娟∕台南報導

勞動部不當勞動行為裁決委員會針對教育局以「議會決議」,限縮教師請會務假,認為構成「不當勞動行為」,教育局對裁決結果表示遺憾,強調將依法提起行政訴訟,由行政法院審理裁判。

教育局表示,該裁決將教育局視為工會法上不當勞動行為責任主體的法律見解,與現行公立學校教師聘任關係及地方教育行政運作體制的現況有落差。勞動部裁決並非終局處理結果;勞動部認定教育局須負起不當勞動行為責任,然這項看法與目前公立學校教師的聘任制度及地方教育行政運作方式並不一致。

教育局是教育主管機關,當初乃依台南市議會審查預算後決議及學校行政運作需求,通知所屬學校注意相關事項,並非以「雇主」身分決定教師能不能請會務假。

依最高行政法院曾有判決判例,公立學校教師雇主為學校本身,教育局並非實際管理教師雇主,教育局是否屬工會法所指「雇主」,仍有法律爭議;教育局表示,曾有撤銷勞動部對地方政府不當勞動行為的裁決。

教育局強調,重視教師依法參與工會活動權益,教師申請會務假時,仍應依工會法、教師請假規定、雙方約定及實際課務狀況綜合考量,在保障教師工會活動與權益的同時,也要兼顧學校正常運作及學生受教權。

教育局表示,後續將依法提起行政訴訟,針對勞動部裁決涉及的法律問題提出完整說明,相關爭議最終將交由行政法院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