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通過共享運具自治條例

記者林坤瑋/宜蘭報導
宜蘭縣政府一日通過「宜蘭縣共享運具經營業管理自治條例」草案,全縣共享公共自行車系統建置計畫亦將同步啟動,預計明年六月中旬率先於宜蘭市、羅東鎮建置上路,草案後續將函送宜蘭縣議會審議,縣府盼能儘速完成法制化,以落實共享運具的妥善管理與市容維護。
縣府交通處長黃志良說,為因應共享運具的營運管理需求,制定專屬自治條例,針對硬體建置,縣府已於一一六年度預算編列五千萬元,作為招商及計畫經費,預計明年啟動建置,力拚明年中完成第一階段核心區的設置與營運。
交通處規劃,公共自行車建置將採「三階段」由核心向外擴展。首波發展核心鎖定宜蘭市與羅東鎮,明年六月底前預計完成至少四十處租賃站點、投放五百輛自行車及八百席車位。收費機制則參考外縣市標準,一般車每三十分鐘十元、電輔車二十元;為培養縣民騎乘習慣並鼓勵遊客低碳旅遊,營運初期將祭出「前三十分鐘免費」優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