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王超群/台北報導
台北地方法院審理無黨籍立委高金素梅涉嫌詐領助理費、違法進口大陸快篩等案件,庭訊中有辯護律師指出,國家安全局自二0一三年起,即以國安監聽名義對本案相關被告進行監聽,時間長達十四年,並質疑監聽程序及譯文的證據能力。法官已將相關爭議列為後續審理爭點。
北院一日進行準備程序,傳喚高金素梅前辦公室主任張俊傑,以及公費助理林怡君、吳素卿出庭。張俊傑的辯護律師李岳洋在庭上表示,國安局自二0一三年起開始監聽相關被告,直到今年檢調才以貪汙罪名發動搜索及約談。
李岳洋主張,本案最初採取國安監聽,但相關監聽資料後來被運用於貪汙案件偵辦,程序是否具備法源依據,以及監聽譯文能否作為刑事案件證據,都有進一步釐清的必要。律師團並質疑,相關監聽時間長達十四年,期間的司法審查及核准程序應接受檢驗。
律師表示,調查局國安站發動偵辦前,曾去函國安局確認監聽譯文是否具備證據能力,因此向法院聲請調閱台灣高等法院認可相關監聽合法的公函等資料,希望確認監聽的法律依據及相關文件內容。
法官已將監聽譯文的證據能力列為本案爭點,後續將依法調查。現階段有關國安局長期監聽及程序違法等內容,均屬辯護律師在法庭上的主張,尚未經法院作成認定。
高金素梅案今年二月經檢調搜索、約談,台北地檢署於六月偵結起訴。北院目前已完成除高金素梅外,其餘二十三名被告的首輪準備程序,預計十月二十七日下午提訊高金素梅出庭。後續除助理費及快篩案情外,國安監聽資料能否作為證據,也將成為審理焦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