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金素梅涉貪案 助理棄保逃亡

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

台北地院審理無黨籍立委高金素梅涉貪案,核心被告張俊傑六月移審後獲裁定一千萬元交保,並接受科技監控及境管。但其配戴的電子手環六日晚間發出低電量警訊,法院雖立即通知司法警察前往拘提卻無功而返,後發現手環已遭破壞、丟棄。北院七日上午發布通緝,期間至民國一四八年一月二十一日。

檢方指控高金素梅涉及詐領公費助理薪資等案,犯罪所得七百八十七萬二千七百四十三元;其助理張俊傑則被控利用多族群協會詐領政府機關及國營事業補助款九百三十三萬五千元,另涉公費助理費、洗錢、《醫療器材管理法》及《公司法》等罪,檢方對其求處十六年以上徒刑。檢察官並認定張俊傑犯罪所得高達一千五百十八萬九百二十三元。台北地檢署六月八日高金素梅等二十四人提起公訴。

張俊傑九月一日出庭進行準備程序時,律師團另主張,國安局一0二年起對其進行「國安監聽」,並爭執相關譯文證據能力;張則以書狀答辯,除詐領公費助理費部分外,其餘罪名均認罪,並稱部分公費助理薪資是提供自費助理作為國會辦公室支出。

張俊傑在六月九日移審北院時,法官考量案件情況後,裁定張俊傑以一千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及接受科技監控。張遭通緝前,檢方曾聲請撤銷一千萬元交保,認為其資金往來及案情涉及逃亡風險;但法院認為檢方已取得相關的書證、物證及證人證言,影響證人或同案被告的風險已大幅的降低,因此認定雖有羈押原因,但尚無羈押必要,維持原交保裁定。

北院表示,除已聯絡境管機關加強查核,也依法對張俊傑發布通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