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張翔/高雄報導
高雄前鎮區8日凌晨嚴姓男子開車行經公正路,接連闖越2處紅燈,通過路口時還未明顯減速,恰巧被巡邏員警全程目擊;警方尾隨攔查後進一步實施唾液毒品快篩,結果呈依托咪酯及愷他命陽性反應,全案依公共危險罪嫌函送偵辦。
前鎮分局表示,瑞隆派出所員警8日凌晨1時許執行巡邏勤務,發現嚴男(28歲)駕車行經公正路、武慶一路口時無視紅燈直接通過,沒多久抵達公正路、崗山中街口,又趁紅燈左轉。警方見其接連違規,且行經路口沒有明顯減速,為避免危及其他用路人,立即尾隨並伺機將車輛攔停。
警方盤查時詢問嚴男是否曾施用毒品,嚴男起初否認,直到得知警方將進行毒品檢測後,才改口坦承曾施用毒咖啡包。經其同意實施唾液毒品快篩,結果呈一級毒品依托咪酯及三級毒品愷他命陽性反應,警方依法處置,調查後依觸犯《刑法》公共危險罪嫌函送高雄地方檢察署偵辦。
面對警方依法究辦,嚴男不斷強調「我態度很好」、「我都有配合」,希望員警網開一面。員警則回應,連闖紅燈且未減速已對道路安全造成威脅,並直言「我們對你態度也很好,不需要情勒」,即使嚴男持續說情,警方仍依法辦理。
警方另針對交通違規部分開單舉發,吸食毒品後駕車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第1項第2款,最高可處新台幣120,000元;2次闖紅燈及紅燈左轉則依第53條第1項舉發,各最高可處5,400元,3項違規最高合計130,800元,並依法移置保管車輛及車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