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經濟部十日召開「台中發電廠既有一、二號燃煤機組特種建築物拆除許可案」審查會議,希望台中市政府同意提前拆除。中市府表示,中火燃煤機組的拆除許可屬於中央權責,中市尊重經濟部的審查,也希望台電盡速辦理拆除並確保施工安全。
中火燃煤一、二號機拆除,審查會議由經濟部國營司長胡文中主持,台電公司由副總經理盧景煌率團隊出席說明,台中市政府派員與會。台電說明拆除規劃後,與會單位皆對拆除規劃表示同意,且支持拆除工作提早自十月啟動。
台中市都市發展局昨日代表市府參與經濟部審查會議,表示中火燃煤機組屬於特種建築,根據建築法與相關規定,特種建築拆除許可是中央權責,跟一般建築物屬於地方權責不同;市府尊重中央依法審查,也希望盡速完成程序,推進後續拆除作業。
都發局指出,根據經濟部審議特種建築物申請案處理原則第十一點,特種建築物拆除原則上由中央主管機關辦理,屬於重大計畫或設施的拆除,須報請行政院許可,其餘案件由中央主管機關批准或駁回,並告知地方主管機關;拆除完成後,再由申請人向地方主管機關辦理備查。
針對昨日經濟部審查中火燃煤機組拆除,都發局說,該會議由台電簡報,與會單位都沒有提出修正意見,會議結論請台電將拆除書圖、文件報送行政院,並要求台電拆除時要確保施工安全。
都發局強調,中火燃煤機組拆除關乎空氣品質、公共安全與居住環境,是市民高度關切的議題;中央完成許可程序後,中市府會配合辦理,並持續關注施工安全和周邊環境影響。
台電表示,拆廠前置工作均已充分準備,全力推進「增氣減煤」之能源轉型里程碑,而台中市政府出席代表亦於會中促請台電公司儘速完成拆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