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建興/台北報導
財政部十一日發布修正規定,增加勞工福利設施及文教設施重大公共建設範圍,預計全台將有五案可適用,民間投資金額逾十一億元,可享相關租稅優惠。
財政部發布修正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之重大公共建設範圍,涵蓋兩大重點,首先,在勞工福利設施方面,增訂依促參法BOT及無償BOT辦理,且投資總額不含土地達三億元以上的勞工育樂機構及其設施。
其次,在文教設施方面,增訂投資總額不含土地達五千萬元以上的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聚落建築群及文化景觀等設施。
根據財政部盤點結果,明後年全台預計可適用新規案件共有五案,包括國立台灣大學藥學館興建營運移轉(ROT)案、歷史建築原巴旅館澡堂ROT案、宜蘭縣中興文化創意園區BOT加ROT案、嘉義市檜意森活村修建營運移轉案,以及台北市南港藝文蘇活園區營運移轉(OT)案,預計民間投資金額約十一點二九億元。
財政部表示,這次修正是為了配合勞動部與文化部政策,鼓勵民間參與新建營運勞工育樂機構,以及參與歷史建築、文化資產再利用與經營管理,期待藉此吸引民間資金投入參與興建營運公共建設,進一步增進勞工福祉與推動文化資產永續營運。